《山东省新材料产业“1351”工程实施方案》解读
廉英杰摘录整理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
新材料产业是战略性、基础性产业,是新旧动能转换中的新动能,是以“四新”促“四化”实现“四提”的重要支撑。2015年,我省出台了《山东省新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全省各地和广大企业积极跟进、主动对接,新材料产业取得长足进步,在全国占有重要位置,呈现出速度效益较快发展、重点企业稳步壮大、创新投入持续加大、园区建设扎实推进、智能制造水平显著提升等特点。但同时,新材料产业高端人才缺乏、研发应用不足、骨干企业示范效应不够、特色产业规模不大、产品推广应用难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前不久,国务院批复的《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将新材料产业作为我省十强产业进行重点培育。为此,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主要内涵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国家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本着突出重点、务实管用的原则,集合现有政策资源,抓住人才、项目、企业和集聚发展等关键要素,省经信委牵头起草了《山东省新材料产业“1351”工程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了各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意见,严格了履行了规范性文件有关程序,近日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
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注重创新发展。新材料的突出特点就是“新”,产品市场需求的变化、技术的日新月异,要求我们在新材料发展中要以创新为引领,改变传统“跟跑”策略,敢于另辟蹊径,敢于在高精尖领域领跑争先,着力在人才培养、技术研发、企业培育等机制体制方面勇于创新,提高产业创新能力。二是突出需求导向。新材料市场的开拓关键在于应用。在《实施方案》中,提出要紧紧围绕重大战略急需,强化产用结合,促进上中下游协作配套,加快应用示范。三是适时动态调整。为调动各级和企业的积极性,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评级评价,不搞终身制,优胜劣汰,形成梯队发展、激励竞争机制。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加强部门统筹、信息共享与协调合作,提高新材料产业政策指导的系统性、部门工作的协同性、政策措施的配套性,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新材料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万亿元,年均增幅高于原材料产业增幅5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占原材料产业的比重比2017年提高3个百分点。全省新材料行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特色优势明显,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形成基础材料提档升级、关键战略材料发展壮大、前沿材料持续发展的新材料产业体系。
四、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从抓好人才培养、做好示范项目、培植骨干企业、打造特色基地四个方面入手,到2020年底,培养引进1000名新材料产业高端人才、打造30个新材料重点示范项目、培植50个新材料重点骨干企业、形成10个左右特色新材料产业基地,加速推动山东新材料产业发展。
抓好人才培养方面,进一步发挥高端人才在创新能力提升中的核心作用,推进政府和企业在高端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上的相互补充、相互衔接,打造多元化的高端人才培养使用体系。
做好示范项目方面,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方案、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方案》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确定的重点任务,利用三年时间,在新材料行业基础条件好、对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效果明显的重点领域,支持培育30个左右在国内同行业居领先水平的省级新材料研发应用示范项目,促进全省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
培植骨干企业方面,按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每年对全省新材料企业进行筛选评价,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利用三年时间,在新材料产业领域培植50家左右,主营收入50亿元以上,科技含量高、自主品牌响、市场竞争力强、综合效益好的新材料重点骨干企业,支撑带动新材料产业发展。
打造特色基地方面,通过推动新材料产业协调发展、错位发展,构建竞争有序的新材料产业整体格局,提升济南都市圈、半岛城市群等重点区域的新材料集聚水平,发展壮大现有优势新材料产业基地,加快发展特色潜力新材料产业基地,形成规模效益,发挥示范效应。
五、保障措施
为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在认真研究《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政策和充分吸收有关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实施方案》落实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出了加强组织协调、优化行业管理服务、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