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他山之石

吉林省各地“只跑一次”改革情况梳理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6-05
  • 字体:

王宗妍

 

    2018226日,吉林省《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我省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进入攻坚期。《方案》要求,20184月底前,全省要形成一批“只跑一次”改革成果,各地、各部门“只跑一次”事项要达到40%以上,使政府办事效率有明显改观;6月底前要达到60%以上,各级干部精神面貌及政府服务水平有根本性改变;7月底前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

3月份以来,我省各地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推进改革,取得了一批实质性成果。其中,长春市在332日,政府召开“只跑一次”改革新闻发布会,发布长春市下放1648项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中公安、社保、医保、不动产等领域437项事项,能够做到“只跑一次”的比例超过70%。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办理的1211项,除了涉及现场勘验项目以外,1190项实现“只跑一次”。目前,长春实现“只跑一次”比例达到90%

吉林市315日,印发《关于公布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首批事项清单的通知》,公布首批市本级21个单位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共2307项。辽源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六个分厅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只跑一次”共305项,占全部事项的59.22%

通化市3月印发《关于公布通化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公布第二批“只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416项,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跑一次”事项累计达573项。

白山市在3月在白山市政务网站上首批公布39个市直部门536项“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其中公共服务类55项,行政职权类481项,首批公布“只跑一次”事项粘到50%

长春新区在3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拨弄公布第一批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跑一次”事项391项,占全部事项的51%,在全省率先推进“只跑一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