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浙江部分开发区经验做法
江浙两省开发区在建设特色化园区、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推动园区合作共建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
一、充分发挥当地优势,走特色化园区发展道路
开发区在依托当地优势、建设特色化园区方面的思路和做法令人印象深刻。杭州开发区依托阿里巴巴集团的业务优势,着力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大力发展网购保税、海外直邮、跨境出口、跨境生鲜等新兴业务。义乌开发区依托全国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通过电子商务和传统商贸流通模式的深度融合,打造了千亿级电商平台——义乌购。昆山开发区以液晶显示面板项目为核心,积极吸引国内外著名光电产业上下游配套厂商进驻,打造了国内第一、全球一流的光电产业基地。位于浙江最南端的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利用与台湾地理相近、文化相通的优势,着力强化对台经贸交流合作。江阴(临港)开发区充分发挥紧临长江主干道的临港区位优势,大力实施“以港兴产、以城促港、港城产互动”战略,全力打造苏锡常都市圈临港产业中心。南京江宁开发区依托电力技术研发平台和人才优势,聚集了300多家国内外智能电网企业,建设国内第一、世界一流的智能电网产业集聚区和电力自动化产业基地。鲜明的特色就是园区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其理念和做法值得学习借鉴。
二、高度重视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内生动力
园区本身就是体制机制创新的产物,体制机制创新也是园区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这些开发区,无一例外都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提高园区管理效率和水平的重要手段,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灵活高效和开放创新的园区制度环境。
一是优化平台运作机制。杭州开发区和南京江宁开发区对管委会和下设公司实行“政企分离、独立核算”,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平台融资能力,分别组建了杭州东部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杭州东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空港工业园、江苏软件园等专业平台,通过向各平台注入优质资产和特色化、专业化运作,实现滚动发展。
二是创新干部管理机制。义乌、昆山、江宁、江阴(临港)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均实行全员聘任制,干部员工全部实行混岗混编、同岗同酬,严格实行绩效考核、末位淘汰,形成奖勤罚懒的薪酬激励机制。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公开选拔,实现了人力资源的重整优化,树立了能者上、庸者让的用人导向。杭州开发区则设立了独立的编委办,市政府赋予相应的干部管理权限,可自行确定审批科级以下事业编制干部。
三是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杭州开发区、江宁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均拥有市级审批权限,在规划建设、经济管理、环境保护、招商引资等方面代表市政府行使管理职能,优化了从项目立项到投产运营的全过程、一站式服务。作为省级开发区的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拥有一级财政、一级预算,自主负责工业园区内的财政预决算管理,按国家规定办理园区内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预算支出的拨付。
三、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提升竞争优势
各开发区紧紧围绕人才、载体、环境等科技创新要素,加快创新资源转化为发展动力,汇聚成竞争优势。
一是着力建设创新载体。江宁开发区大力推进江苏软件园、翠屏科创园、“千人计划”创业大厦等高端创新载体以及南大科技园、东大科技园和南航大科技园等大学科技园区建设;杭州开发区投巨资建设高科技企业孵化器,以政府扶持引导、公司化管理的思路运作,依托下沙高教园区、产业基地,为初创型科技企业提供各项优惠政策和配套服务;引进新加坡腾飞集团投资建设了新加坡(杭州)科技园,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兴服务业、服务外包等产业,加快建设智慧经济集聚的示范园区。
二是着力引进高端人才。江宁开发区建有大学城,引进了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15所高校,集聚各类高层次领军人才572人,其中国家“千人”和“万人”计划专家104人,正在加快打造国家“千人计划”基地示范区;杭州开发区建有浙江省最大的高教园区,引进了中国计量学院、浙江工商大学等14所高校,拥有硕士、博士授予点187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0多个,自然科学科研机构100余所,汇集了大量高端人才。
三是着力优化创新环境。杭州开发区设立3亿元人才专项资金和6亿元科技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支持人才创业和科技创新,对初创高科技企业给予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银行贷款贴息及租金补贴;江宁开发区设立了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建立了服务青年创业、成长性企业发展的创业保姆和创业导师团队,建有人才公寓和“车库咖啡”,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专项申请等科技服务方面全程协办。
四、推动园区合作共建,促进协调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南北合作和产业升级,江苏省政府从2007年开始探索南北共建园区模式,先后设立了38个南北共建园区,苏北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基本“全覆盖”。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作为其中的成功典范,是两市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创新合作机制、实施联动开发的“飞地经济”新试点,尤其值得借鉴。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成立于2006年,规划面积13.6平方公里,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主导进行开发建设。在园区管理方面,双方建立了联合协调理事会和双边工作委员会、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三个层次的管理机构,其中联合协调理事会和双边工作委员会为高层协调机构,分别由两市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为管理机构,由苏州工业园区为主派出管理团队组建,作为宿迁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行充分授权、封闭运作的管理模式。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园区开发机构,受管委会委托进行土地综合开发,注册资本6亿元,其中苏州方为控股股东。园区在经济、行政管理上行使省辖市管理职能和管理权限;在人事管理上,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苏州方面为主制定方案,报宿迁市委、市政府批准;在财政职能上,园区建立一级财政、一级预算,自主负责园区内的财政预决算管理。在开发建设方面,园区全面移植苏州工业园区的模式,在先期充分论证和周密测算的基础上进行高标准规划,然后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前16年只确保盈亏平衡,不赢利,后期视开发建设情况再行协商。在招商引资方面,园区以承接苏南尤其是苏州的产业转移为主,结合自主招大引强,力求形成以投资强度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税收收入较多或吸收劳动力较多的内外资产业结构。目前有18个项目来自苏州工业园区,总投资142亿元,占园区工业投资的80%,构成了以电子信息、精密机械等为主导的产业体系。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这种“苏州方传理念、转移项目、带资金,宿迁方提供要素支撑和发展环境保障”的模式,为区域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探索,是“飞地经济”的成功实践,对转型升级、协调发展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
来源:烟台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