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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洪远:中国农村改革40年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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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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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琦摘录整理

发端于1978年的农村改革,已经走过了40年的光辉历程。农村改革的巨大成就,不仅带来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历史性变化,而且有力地支持了整个国民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农村改革的创新实践,不仅为我国成功实现经济体制转轨积累了宝贵经验,而且为世界一些国家实现经济转型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文将对中国农村改革40年的历程、成就和经验作一个初步的回顾和总结。

一、农村改革的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84年,探索突破阶段

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入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发展乡镇企业,初步形成和基本确立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农村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二阶段:19841992年,乡城互动阶段

随着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开始启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村民自治为重点,促进城乡要素流动,农村改革继续稳步推进。

第三阶段:19922002年,全面推进阶段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稳定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进乡镇企业体制创新,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化。

第四阶段:20022012年,城乡统筹阶段

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深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改革农村税费制度,创新农村金融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农村改革进入了城乡统筹的新阶段。

第五阶段:2012年以来,全面深化阶段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围绕抓关键补短板,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其他领域各项改革,注重改革的全局性、系统性、协同性,着力深化农村体制机制创新。

二、农村改革的重要进展

我国历经40年的农村改革,目前已建立了十项重要制度,初步构建了农村改革的制度框架体系。

第一,建立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立了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培育了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经营主体,初步构建了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第二,建立与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实行村民自治,培育农村社会组织,强化农村社会管理。

第三,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建立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引导和规范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了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特征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第四,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制度。逐步放开农产品流通与价格,建设与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培育与发展多元市场主体,建立与完善农产品储备及进出口调节制度。

第五,建立农村工作领导管理体制。确立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工作责任体系,实行“四个责任制”,建立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第六,建立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农业投入保障制度,建立农业补贴制度,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以及建立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

第七,创新农村财税制度。建立公共财政支持农村制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取消农业税费,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

第八,创新农村金融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及服务方式,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进一步发展农业保险与农村保险。

第九,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发展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拓展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十,加强并完善农村法制建设。完善涉农法律法规,强化涉农执法体系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监督及司法保护。

三、农村改革的主要成就

我国经过40年的农村改革实践,已实现农业生产持续增长,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回顾整个改革历程,突出表现为在四个方面成功实现了转型。

首先是农业方面,增加资本与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构建农业产业体系,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完成了由传统农业改造到现代农业建设的转变。

其次是农村方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管理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成了由促进经济发展到加强社会建设的转变。

再次是农民方面,健全了村民自治制度,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扩大农民政治参与,促进了农村民主的发展,完成了由增加经济利益到保障民主权利的转变。

最后是城乡关系方面,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改革城镇户籍管理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破除二元结构,推动一体化发展。

四、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

1.始终坚持巩固和完善农业基础地位

我国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不断加大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实现农业全面稳定发展和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2.始终坚持保障农民基本权益

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始终作为我国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现实和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实行村民自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让农民也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确保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3.始终坚持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我国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不懈地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废除人民公社体制,调整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从深度和广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打破了制约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这个根本性改革,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带来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性变化,农村已进入总体小康并向全面小康迈进的阶段。

4.始终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我国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使农村改革和城市改革相互配合、协调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与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发展同步推进,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并使广大农民能够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5.始终坚持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我国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坚持党管农村工作、乡村社会管理、村民自治有机统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完善党管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推进社会治理领域制度创新,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形成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合力。

来源: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